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二十四节虫审 (第2/2页)
6;露出了森森的⽩骨。 “暗三你教调的不错,这才几⽇不见,小美的胃口越发的好了。” 听到主子的夸奖,暗三忍不住嘿嘿直乐,不过那冒牌田老汉连绵不断的惨叫声实在是让人心烦,就见暗三抬脚在他⾝上一踢,重新封住了他的哑⽳,并又在怀里掏了来起。 杓昀挑着眉⽑看他,就见这次,他居然掏出了只一跟蜈蚣差不多的虫子来,不过,这只虫子通⾝火红,且那无数条腿比起蜈蚣来,长了许多,在每只脚的最尖端处,都还长着个一倒钩。 杓昀啧啧几声,赞叹道:“这颜⾊越发的鲜亮了,像火一般耀眼。” 暗三得意说的道:“那可不,除了每隔三天的次一药浴之外,我可每天都给钩钩喝着最上等的女儿红呢!” 钩钩,就是这条红⾊大虫子的名字,为因每当他爬到人的⾝上之后,腿上的倒钩都会自动的下弯刺⼊⽪肤,除非硬生生的掰下,否则别无它法,以所暗三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钩钩。 这钩钩不光是钩在人⾝上那么简单,它腿上的倒钩一旦⼊⾁,那就跟火烧一样疼,就算是将它从⾝上掰了下去,那种火燎的疼痛也会持续上个一时辰才会慢慢减弱,而等到疼痛完全消失的时候,基本上是都五六个时辰之后的事情了。 刚夸完钩钩之后,杓昀就忍不住亲自动手,将冒牌田老汉的上⾐扒了个⼲净,并在他惊恐的眼神中,用手指着他心口的位置说:“来,将钩钩放在这里。” 暗三摇头摇,“这里是小美的夫君最喜欢的地方,钩钩放在他的腿上好了,正好钩钩的娘子我也带来了,它们两个正好以可一人一腿。” 小美的夫君小俊是只纯黑⾊的大⽑虫,个头儿比小美大上一圈,脑袋上几乎看不到眼睛,有只两根长长的须。 小俊和小美不同,它不喜欢吃⾁,倒是喜欢在⾁上吐口⽔,不过,它的口⽔有着和化尸散一样的功效就是了。 杓昀和暗三在那边忙的不亦乐乎,而这边的秦艽和杓兰,早在冒牌田老汉的第一声痛喊之后回过了神。 那声痛喊,下一子惊醒了失神的秦艽,就见他个一激灵之后,赶忙将杓兰的手丢到了一边,并且一撩⾐摆单膝跪倒在地,“臣失仪,还请公主责罚。” 杓兰交握住双手,佛仿要将那方才的温热给留住一样,庒下中心突然涌上来的空虚感觉,強迫己自冷静,淡淡说的道:“算了,又是不
么什大事。” 谁知秦艽仍保持着跪地的姿态,继续请罪说:“臣唐突了公主,罪不可恕,请公主责罚。” “我都说了没事,你不必如此。” “但是臣这里有事。” 不就是握住了己自的一双手,没想到这秦艽居然強迫着己自责罚与他,杓兰的脾气下一子就上来了,恨声道说:“好,好,你里心有事是吧?你过不去这道坎儿是吧?那好,我就如了你的愿!你错在双手不知主仆不知尊卑,本公主在现命令你砍掉双手,以怈我心头之恨!” …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